罗德曼25岁才进入联盟,生涯前7个赛季都在活塞队度过,他职业生涯最巅峰的两个赛季也都是在活塞队度过,而且他在活塞队入选过全明星,入选过最佳防守1阵、当选过最佳防守球员,也拿过总冠军,单赛季篮板球有两个赛季达到18个,场均得分基本上都在8分以上,却没人将他算作活塞的巨头。而到了公牛队,场均得分最高为5.7分,场均篮板最高为16个,却能和乔丹、皮蓬并称为巨头了呢?

首先,当年的活塞是什么队伍?那可是顶级的防守球队,虽然在业界的口碑非常差,但是,谁也不敢不承认活塞的防守。在那支球队中,从1号位到5号位,每一个人的防守都特别特别的强,这就导致了罗德曼在防守端的作用被掩盖了许多。

然而到了公牛队却不一样。虽然公牛队当年的阵容中每个人的防守也都很强,但是除开乔丹和皮蓬之外,其他人比起罗德曼来说就显得有些不够入眼了。当罗德曼到来之后,公牛的内线一下子提升了不少的档次,同时因为罗德曼的到来,公牛一下子取得了72胜10负的当时NBA历史第一的战绩,这就将罗德曼在防守端的贡献放大了许多倍。

其次,如果罗德曼在活塞时也只需要专心的防守和抢篮板,他的场均篮板我认为可以上20个,但是他不能,因为活塞没有像乔丹一样的超强进攻火力,所以他需要承担一点得分任务。很多人或许认为罗德曼没有得分能力,其实并不然,之所以有这样的错觉,就是因为罗德曼在公牛时只管防守和篮板球,而不管进攻。所以,当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防守端时,他就爆发出了巨大的能量。

所以,如果罗德曼一直在活塞队,他一直也就是一个蓝领球员。而到了公牛之后,罗德曼将精力放在防守和篮板上,皮蓬将精力放在防守和组织上,乔丹将精力放在防守和得分上,三人各司其职相得益彰,才成就了他第三巨头的地位。实际上,那个时候只能叫“铁三角”,三个人在三个方面互为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