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本来上面政策是好的,但是下面执行就开始错了,他们更多是如何应对上面政策,所以就有上面那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用在中国足球也说得过去,前段时间刚制订各种限薪政策,足协这个出发点是对的,但是下面执行就变了,为了应对上面的政策,他们采取搭售方式规避高薪规定,引起大家的争论!

前几年中超豪门为了能够夺得中超冠军和在亚冠取得好成绩,他们用重金购买世界级球星,再加上大量购买国内有实力的本土球员,一个比一个身价高,有的球队引进一个外援,比一些中小俱乐部一年的开支还要高,当然从表面来看是好事情,但对中小俱乐部是一件十分痛快的事情,他们也不太可能像豪门这样的大手笔引进大牌外援,导致很多球队生存困难。

足协也看到这些不利的因素,于是采取限制各俱乐部购买世界球星,规定外援不准超过300万欧元,国内球员不能超过1000万人民币,自从这个规定出台之后,让很多豪门球队想大手笔购买也不得不停止,但他们又想提升俱乐部成绩,怎么办呢?

于是采取搭售方式进行引进球员,具体操作方式比如一名球员的转会费应该是6000万,但是足协规定不能超过1000万,但是可以通过搭售一些年轻球员或者边缘球员,人数从一个人变成六个人,转会费也从一个人6000万变成每个人1000万,正好是符合足协政策要求,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有很多,让俱乐部引起一些想要的球员,但也有很多不好的地方,牺牲年轻球员,为什么这样说?

这些搭售的年轻球员基本上没有上场的机会,只能在梯队踢球,黄强歪谈体育认为真的应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限薪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本人对限薪有很多话说,可以限制国内球员的身价,毕竟他们不配这种高收入,但不能对优秀外援进行限制,毕竟外援水平与收入是成正比,只有不断引进高水平外援,中超才有人看,国内球员水平才能不断提高,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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