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对中超联赛的新一轮政策将在新赛季开始实施,这些政策事关中超联赛的后续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各支俱乐部对球队的建设方向。但是政策总是难以落到实处。暂且抛开政策的合理性不谈,这些具有强制性的、统一性的政策本就无法适应各支情况各异的俱乐部的发展,也会给俱乐部设置某些门槛。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事件就常有发生,球队为了自己的某些利益,可能是正当利益,而采取政策不允许的办法来规避政策。这样的问题已经出现过一次,那就是在足协为了限制过高的转会费而采取的"收取转会调节费"的政策。

足协曾规定本土球员转会费不得超过2000万人民币,外援球员的限制则是4500万元。超过这个数字则需要向足协缴纳同等数额的引援调节费。这种没什么道理的收费虽然在一方面抑制了不太健康的转会风气之余,但也造成很多俱乐部难以用比较合理的总价完成人员引进。像当时上海申花在2019年夏天收购罗马前锋沙拉维,因为转会费超过了4500元人民币,申花就不得不向足协再交一笔巨额调节费。这就相意味着俱乐部引进高水平高价格外援和内援的代价将成倍提高。但事实情况是,世界上高水平的足球运动员的身价都在上升,这一方面是由于通货膨胀,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超俱乐部不多花点钱,人家压根不想跟你做生意。

因此,为了规避调节费,节省支出,在多番思考之后有些俱乐部便开始了"下有对策"的策略。既然外援没有可能相互串通,那就在内援引进上多与对方俱乐部做做工作。于是,某些俱乐部想出这样一个办法:某球员转会费本是6000万,但是为了规避调节费,将明面标价降低到2000万以下,同时捆绑几位其他没什么作用的预备队甚至半业余球员,将剩下的4000万分配到他们身上。这样就造成了表面上的合法合规,即真正需要交易的球员的转会费只有2000万,但是转出球员的俱乐部实际上获得了6000万,调节费也因此被规避掉了。

几支中超豪门都做出了这种骚操作,国安2000万拿下国脚级中场池忠国,恒大签下张修维和刘奕鸣,二人都是当时俱乐部内的青年国脚,其身价显然超过2000万,俱乐部也不会为了区区两千万放走充满潜力的张刘二人。下有对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转会程序合法有效,内容也没有违反规定,总不能仅凭怀疑就把这些俱乐部一一处罚,足协这次的政策也就宣告有名无实了。

话说到头,还是足协搞得这些政策压根就没有经过调查研究,而是"一拍脑袋有了",4500万人民币换算成欧元只有600万欧元出头,这个价格在欧洲几乎不能买到对球队实力有巨大提高的球员,2000万人民币的内援限制也略显小气。总之,还是希望足协在制定政策时多考虑一下后果,多做些事前调查,以免好心办坏事。